Friday, February 24, 2012

生日禮物


[Kindle Fire]

去年太太送了我一個我想要了好久的碳纖維角架,害我高興了好長好長一陣子。今年她又送了一個我一直想要的玩具。

其實說玩具有點過份。話說我有Amazon的電子閱讀機Kindle已經好幾年了。iPad面世後,很多人都說還有誰要Kindle啊?其實對愛讀書的人來說,Kindle才是好東西。因為它不反光的灰色背景讓眼睛讀起書來覺得很舒服。也因為不支援其他多媒體內容,充一次電可以用上一兩個月。我在Kindle上存有許多書,出門在外幫我渡過了許多原本會是很難熬的時間。

我有時會跟太太借iPad2來玩玩。iPad2的確是好東西,但對主要把平版電腦用來閱讀的我來說實在訴求不大。直到我個性上的另一黑暗面被挑逗之後,我的看法開始有點轉變了。這個黑暗面就是受不了電玩的誘惑。iPad上的電玩大多是小品級,偏偏這類的電玩是我最喜歡的。我也喜歡不需要太強大處理機支援的探險,尋寶,解謎題的較靜態電玩。看到一堆不算太貴Apps,我心盪漾!

習慣了Kindle的大小後,覺得iPad2有點大。所以當Kindle Fire上市後,我一直關心使用者的評論。有時也和太太討論Fire和她iPad2的優缺點。當她知道我好像喜歡Fire更甚於iPad2時,她送了Fire給我當生日禮物。

雖然只用了幾天,也發現它的介面還是略輸於iPad,但價錢便宜,大小適中,讀書和玩電玩都很方便,我滿意極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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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February 22, 2012

共乘通勤


[今天我不用開車]

今年開始和同事一起Car Pool了!

今年起我的部門要求一週要到公司上班四天。我個性比較孤僻,一向不喜歡和人共乘通勤,原因是不自由。我有時起得早,家裏若也沒啥事,我就早點出門,早點回家。人一多,互相遷就時間,自然比較無法控制。但一週四天下來,開車我還好,傷的是油錢和直線上升的里程數,我不得不低頭,向同事求援。

幾週下來才知道不用天天開車的舒服。真該向收留我的同事們說聲"謝謝"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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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February 10, 2012

跟LX3說再見


[Panasonic DMC LX3]

今天中午送走了用了三年的LX3。

買進了m43系統後就一直覺得身邊的小相機太多了,去年年尾賣掉了防水的TS1手上還是有好幾隻小相機。女兒和太座的相機我就不管了,難做決定的是LX3。

為什麼難做決定呢?LX3體積小,攜帶方便。拍出的照片很銳利,顏色經我調校後也很漂亮。最捨不得失去的是那個對比分明的動態黑白模式,拍出來的黑白照片真是好看。但說真的,三歲的LX3除了廣角和大光圈的鏡頭還很先進外,技術層面實在是有點跟不上時下的新機型了。

捨不得賣LX3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剛開始對GF2沒有太大的好感,而且若要當隨身機,只能帶那隻28mm等效的鬆餅鏡。習慣了變焦的隨身機後,一下改帶如GRD一般的定焦機實在沒有太大的信心。一方面也覺得28mm不夠廣。

但去年年尾幾個月,我有很多機會帶GF2,漸漸的習慣了定焦鏡的拍攝,變得較有信心,不再覺得定焦是太大的問題。當再有機會回去用LX3時才發現GF2的大面積感光元件的確在成相品質上佔了很大的優勢。我發現雖說LX3有f2的24mm鏡頭但因為感光元件小,還比不上GF2和只有f2.5的28mm鏡頭拍出來的品質。最讓我驚奇的是我竟然在使用GF2的那幾個月中中了觸控螢幕的毒。這件事說來有點好笑。我現在在教會中帶一群七,八年級的青少年,在每週一次的聚會中我總是帶著小相機。這一天我帶了LX3(之前幾個星期我都帶著GF2),當看到有拍照的機會時,我竟然用手指猛點LCD屏幕想設定對焦點,當發現行不通時才想到帶了不同的相機,得自行設定對焦點。我拍照習慣用不同的對焦點,所以方便設定對焦點對我而言是個重要的因素。經過這件事才又讓我重新考慮而決定是出售LX3的時機了。

在e-Bay上,大部分的LX3訂價都在兩百元以上,我訂在兩百元以下,不到兩小時就被買走了。

現在GF2成了我唯一的"大"隨身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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